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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东西浪漫且俗气

《Kill our way to heaven》

关于《昆山玉碎》的文评

 @海未眠 用心签收,不打tag



我个人很喜欢文里穿插一个“我”的第三人,用旁观者的视角来观看属于别人的故事。《昆山玉碎》恰好符合了我这点小小的爱好,这也是我耐心看完1w8篇幅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文中的“我”似乎无意站定在现实与虚幻的交接点,只是因为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男人提出来的无理要求。而那早被打碎的往事不管不顾自我衔接,将层层浓雾拨开,有什么悸动赶来,就像有千万蝴蝶一同振翅颠破“我”内心佯装的镇定,让一个本是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转换成被迫放不下阿瀚和西蒙的见证者。

 



这个第一人称的全知视角让人代入感实在强了,就像作为读者的我亲自穿过那充满荒唐的唐人街,观看了一段由平面文字编织出来的立体梦境,瑰丽缠绵又不失适宜的脆弱感,难以从中清醒。有言: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可我好像却甘愿穿梭在那唐人街里,当个不知者了。

 



我看完的第一遍是痛苦与悲哀齐流的,大概为阿瀚与西蒙生不可得的幸福而痛苦,为东方戏曲终不能登上西方大堂,只可在油松里烧个干净而悲哀。但再顺下几遍,我又觉得好像本该如此,在肮脏污浊的环境里他们格格不入,温柔又真切,太矛盾了,这种矛盾带来的痛楚与他们背靠着背生活,还故意顽劣地长成精神上割不去的增生。那死的结局只是来得快或者慢些的区别。

 



于是他们亲手断送了通往“天堂”的路也不再要我稀奇了——一个赴死在特殊的油松火海,一个身亡在悄无声息的割腕,上演一段有东方色彩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这么想着,我好像轻松了,西蒙终于和自己的执着和解,得偿所愿抛下那烫手的西方化姓名成为阿瀚经常唤上的阿俊,如同舍弃掉蒙太古姓氏的罗密欧完整地属于他自己和爱人了。



 

龚俊和西蒙两个名字可能留给我的印象太深,我总是想玩笑地加上一幕场景,龚俊半敛着眼,在喧嚣浮华里轻握住哲瀚的手腕,就那么自然地圈画出方寸静地同对方说,他非常愿意将蒙尘多年的姓名再次擦亮,放弃掉人人口中的西蒙先生,当平淡且不被洋人接受的龚俊。

 



忍不住先切入了阿瀚和阿俊的少许情感线,现在倒是想调转过头讲讲阿瀚和阿俊的人物形象了。

 



阿瀚开篇就是伶仃着,移民来就被先入为主当成了所谓女孩,只是小几段的叙写那种排华的难熬感就从我心头发酵,滚起苦沫涩得发痛。我很难想象十余岁的阿瀚桎梏在那乱象丛生的闹市里是什么心情,只瞧得西蒙靠近,他又全然鲜活起来,露了骨子里难隐没的灿烂。

 



我心里的哲瀚大概就是这样的,或许总会被烦扰世事围困,被迫淌了污水,却掩不来那纯粹真挚的内里,还要固执地往前渡到干净的对岸。瀚似是猗猗绿竹,总不折那段风骨,无论被污水里的暗礁刮得伤痕几多,不退却也不多言,碎的是见证者的心。

 



阿俊顺了留学潮不再广和楼陪着阿瀚,他可能也不曾想那神圣戏台竟会变成下流人的寄居所,甚至愈演愈烈。而阿瀚不愿折下身子跪到在洋人面前,便把自己留给了贞烈的油松。他死前又唱响《梁祝》,那有些辛辣的怪腔或许被高温拉扯得失真,东方难得踏来的美学渐渐被火海淹没,不剩二三。

 



太痛了,对于读者,更对于见爱人葬身的阿俊。但我又感叹这结局本是命定,哲瀚就是那宁死不屈的性子,改不动。现实的他也是这样,好像不会低头。



 

文章把现实的哲瀚和戏子的人物性格巧妙地进行了高度重叠,要我遏不住地去想,小阿瀚若是真长在那处会怎么样呢,大概是唯他有几许清明吧。

 



而龚俊是个什么形象呢?龚俊是阿瀚在西方对故土的唯一情感寄托,他总是会去袒护东方那边,敬重东方的美学和神秘感。纵使对音律一窍不通,都想学着阿瀚那样子唱,乐此不疲地讨教与琢磨“旋儿”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唱法。只得“端正”这般模棱两可的赞扬亦不恼不羞,阿俊还故作姿态逗乐了眼前人,笨拙捧了真心递出去,要阿瀚的不适感能实实在在地妥帖安放了。

 

他和唐人街的其他华人没有什么相似点,甚至不像是这街里长出来的少年,不曾浸出恶习,和阿瀚很像,干净纯真,成年人的世俗气一点没沾着。大概正是这样,两人的惺惺相惜才有了缘头,相惜变质成相爱也有迹可循了。

 



《昆山玉碎》里阿俊最明显的性格就是执念够深,说执着太轻,说偏执太重,通俗点就是碰到张哲瀚的问题有些“不疯魔不成活”的意味。文里阿瀚同样对“我”坦白:并非是我要他记得我,是他不愿意放我走。看起来并不是个好事。但斟酌小会就有彻悟,若是失了这份执念,怎能修得出两个人的功德圆满呢。

 



两人是相互成就的,不存在甚么单纯的单向箭头,也没有谁粗谁细的分别。阿瀚认同了阿俊的中国姓名,使阿俊不会被西蒙名号压得太难捱,得以暂时的喘息。阿俊则伴着阿瀚从虞姬到杜十娘又到杨贵妃,覆去翻来,观摩他演绎一段又一段别人的故事。

 



俊从不是精明势利的商人,哪管商品质量与利益增收的正相关,看到阿瀚勒得发红的腰肉就放任难受情绪展现在人面前;在台下就替阿瀚紧张,指甲掐进肉里不在乎,尽心尽力地爱人。

 



说得程度更重点,应该是隐性的双向救赎。



 

要再说归情节的话,我最爱的莫过于阿瀚和阿俊那懵懂的一来二往。瀚耐下心教俊怎么唱曲,俊就拿着西方戏剧和瀚谈天说地,讲莎士比亚的悲剧,讲用月亮发誓,最后在忽明忽暗的月亮的见证下挑开朦胧的情意。

 



明明有许多修饰能形容他们的爱,但我的嗓子像堵住似的,只能吐露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干净。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要是没有以后的那些事多好,他们似乎能跟月亮再发几十个誓言再去一一兑现。但这样的干净不能被唐人街的容器承载。他们的野蛮生存在街上不是个稀松平常的事,罕见奇怪,怎么会有人真的能长得像东方人常赞颂的莲,出淤泥不染。

 



开始的相识确实有俗套爱情故事的味道(非贬义),是种必要的“俗套”,不然好像文章复杂得过了头,后来便渐入佳境了。先是广和楼搭了桥,再有东方戏曲将他们串在一起,相互吸引靠近,用几点从戏剧里学来的情话为生活着彩,辗转离别,最后于一派败墟之内让爱重新滋长。我清楚知道这只是一场虚假的文字盛宴,但何妨呢,文字砌成了句便有了生命,说是瀚和俊的平行世界有什么不行?



十分诚心诚意祝另个时空的他们不再被束缚,大方相爱,或许何时“我”又能有幸因看得见死人的能力听得张角吊了嗓,清亮的戏腔褪去凄艳,如昆山玉碎。定是唱给龚先生的。

 



这篇文还有个之前没提到的亮点——语言。海未眠在整篇文章的语言上用心至极,奇丽诡诞,像浸透了诗情,融合西方和东方两边的美,搭建了文字铺陈开的浓墨重彩的油画,氛围感很强。驾驭文字的功底应该是不言自明了。

 



写“我”的时候有点东方老调奇闻异志的既视感,可能是因为阴阳眼的地域特色过浓,在旧金山这种西方背景总有些别扭(在唐人街这种小背景里倒也正常),但写到阿俊和阿瀚的时候就有些“临川烟波与埃文河畔”连同的味道,语言随着情感的复杂也变成含蓄与热烈兼顾的矛盾体。不住感叹,文字也可以做到那么缠绵悱恻。

 



我也不是第一次讲自己很喜欢海未眠多变的文风,上篇给她的文评开篇就那么说过,但《昆山玉碎》的文字我格外爱些,想要打碎了细细咀嚼,无论是读了几遍,都能尝出点新意。

 



才发现洋洋洒洒写了有这么多东西,再写就真的停不下笔,到此为止吧。写这篇文评的本意大概就是觉得明珠本就不该被尘灰覆没,有心人自会看出珍珠孰贵孰贱。只能怪有心人太少,大多浮躁,不是珍珠自身的问题。

 



望不要妄自菲薄,估低了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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